丽江市人民医院
关于处置住院楼提升改造拆除报废物品的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相关规定,规范我院住院楼提 升改造拆除报废(废品)处置流程,统筹安全环保作业,管控施工安全,现 发布废旧物品处置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置地点
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处置工期
以住院楼施工改造进度为准,服从医院处置工作安排。
三、资质要求
1. 竞价单位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完成院方废品处置项目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具 有废品回收处理相关的营业执照。
2. 本次废品处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废品处理商不得转包、分包。
四、处置内容
1. 住院楼提升改造拆除报废(废品)一批,以废品实际产生量及实物为 准。竞价方式为:现场进行竞争性报价,一轮报价完成后,以最高价得以处 置产生的废旧物品,双方不得再更改处置结果。如出现相同价格,则再次进 入第二轮报价,以此类推。该费用含缴纳处置费、人工、搬运、卫生清理、 安全防护、拆除处置、清运设备等包干费用。
2.费用缴纳:转账/现金,在处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处理费用, 缴纳至院方财务部门,医院出具收款凭证。
五 、处置要求
1. 废品处置符合院方规定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运离医院,不得再将 拆除处理的物品进行二次利用,否则其后果及安全责任由处置方全部自行承 担。
2. 在处置废品时,处置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配置相应警示牌、警戒线,配置≥2组符合规定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安置于 处置现场,做好应急安全措施。
3. 废品处置方须具备本项目处置所必需的人员及技术设备(如:货车、 三轮车、平板推车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医院管理、工 作责任心强。进入院方区域后严格按规定做好相关安全防控工作,运输废品 车辆听从院方安保人员的指挥、管理,不乱停乱放。
4. 废品处置完成后,处置方须对周边及拆除位置进行清洁打扫,及时清 运产生的全部垃圾,达到干净、整洁。
5. 处置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处置项目的日常 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须签署安全处置承诺书,详 见 附件。
6. 废品拆除、处置时,不得安排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对院方提出 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配合整改。
7. 处置方自行负责管理所携带处置所用设备、工具、物品的安全,若有 丢 失 ,院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在拆除或处理过程中需要连接医院电源的, 必须经得院方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8. 处置方人员服从院方项目负责人的现场指挥和安排,应自觉遵守处置 现场的相关规范要求,做到文明、安全、按期完成废品处置工作任务。如果 在此过程中造成院方人员损伤、设施设备损坏、来院患者家属、因自身操作 不当以及搬运处置造成的安全意外事故的,由处置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和经 济赔偿责任,与院方无关。
9. 在拆除、处置过程中,如出现紧急特殊情况不能解决的,须第一时间 上报院方管理部门,不得瞒报、不得擅自决策,确保本项目合规、顺利完成。
六、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废品处置的各公司,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7月13日17:30时前(截止时间),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以PDF 版报送到指定邮箱,邮箱:243262532@qq.com, 超过截止时间报名则作无效处理。现场处置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7:30。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88-5107917
2.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综合保障部
3. 各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严禁伪造相关证明文件。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0日
附件:把废物品安全处置承诺书
为严格遵守丽江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及处置、 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规范医院报废资产(废品)处笠全流程工作, 明确本人在处置住院楼提升改造拆除废旧 物品工作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保障医院资产安全、环境整洁及作业安全,本人郑重作 出如下承诺:
一 、规范处置报废资产(废品)。 本人严格遵照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废资产 清 单 ,规范处置,绝不私自处置、截留、隐匿、调换医院任何资产,全程保证废品处置 工作合规、透明、有据可查。
二 、足额及时缴纳处置款项。 本人承诺,本次所有医院报废资产处置产生的全部金 额 ,均会及时、足额上缴至医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缴费手续。 绝不不拖延、漏缴、少缴相关费用,主动配合财务部门核对账务。
三、落实安全防护与安全责任。本人在开展报废资产搬运、分拣、拆卸、装车、运 输等全部处置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按 需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规范操作处置工具。处置期间严格规避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磕碰划伤、车辆事故等各类安全风险, 报废资产(废品)处置全过程的人身 安全、财产安全及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医院无任何关联。
四、自备处置车辆、设备、工具及工作人员。本人承诺自行提供报废资产(废品) 处置所需的运输车辆、搬运工具、收纳设备等全部处置物资及工作人员,确保车辆合规、 工具完好、性能安全,满足医院报废资产处置相关要求。处置期间车辆及工具的检修、 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等事宜,均由本人全权负责,因设备、车辆及工作人员问题 引发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做好现场环境清理工作。报废资产(废品)处置完成后,本人将第一时间对现 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扫残留垃圾、杂物、废料,整理现场环境,恢复医院原来区域 整洁、有序的原貌,杜绝遗留杂物、脏乱死角,保障医院公共环境卫生达标,不影响医 院正常诊疗及工作秩序。
六、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安排。本人自愿全程接受医院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 调度,严格遵守医院报废资产(废品)处置各项管理规定,包括处置工期, 严格服从医 院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整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
本人已充分知晓以上全部条款内容,若本人违反上述任意承诺,造成医院资产流失、 环境破坏、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医院的处罚及
追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医院管理部门与承诺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单位(盖章):
负责人/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