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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95%乙醇消毒液等危化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部 时间:2026-10-10 08:26 浏览量:104 字体:

根据丽江市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95%乙醇消毒液等危化品。为保证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市场供给,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拟采购的消毒液进行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各厂家、代理商积极参加本次耗材市场询价。

一、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丽江市人民医院95%乙醇消毒液等危化品采购项目(项目总预算4.8万元)

序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

预算单价(元)

单位

有效成分及含量

1

95%乙醇消毒液

500ml/瓶

5.00

瓶

以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乙醇含量为95%±5% (v/v)

2

2%强化戊二醛消液

2.5L/桶

15.00

桶

本品是以戊二醛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戊二醛含量为20g/L~24g/L。

3

过氧乙酸消毒液П型(内镜专用)

5L/桶,内镜专用

240.00

桶

本品包含A剂和B剂,其中A剂主要成分及含量:

过氧乙酸为57g/L~75g/L,过氧化氢为215g/L~285g/L;使用液中过氧乙酸为2.6g/L~3.4g/L,过氧化氢为9.9g/L~12.9g/L。

4

冰醋酸(乙酸)

500ml

56.00

瓶

达到分析纯级别

5

甲酸

500ml

90.00

瓶

达到分析纯级别

注:1、报价表(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及联系信息;

2、所推荐消毒液的技术参数、质保期等;

3、公司资质,联系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

4、其他需要介绍的资料(如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截图,产品的图册,宣传资料等)(如有);

5、市场询价资料提交方式:所提交纸质资料交国有资产管理部和老师处,或以PDF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邮箱:sbk5175314@163.com。

6、询价截止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6年10月15日17点00分)。

二、采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配送服务时限要求: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2.质保期(有效期):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

3.配送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丽江市对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有权按政策规定执行。(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

4.配送服务期内,若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价格低于供应商成交价格,则以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进行结算,其他情况不作调整。

5.为加强医院精细化的物流管理,采购人实行物流SPD管理,投标人有义务积极支持医院SPD的推行和实施,并积极满足采购人SPD物流管理要求。

6.耗材配送服务要求

6.1中标人必须保证根据采购人的供货要求将采购的消毒液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搬运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消毒液与中标的消毒液一致,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消毒液的检验报告。

6.3中标人有义务向采购人及时提供有关消毒液的技术指标等相关技术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在技术指标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对成交消毒液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情况。

6.4中标人提供的消毒液质量在其规定的质保期内由中标人负责,对不合格的消毒液,采购人必须及时要求替换或退货。消毒液质量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造成的原因除外)。

6.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采购需求及双方购销合同约定开展配送,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消毒液采购及配送服务(按采购方要求进行对危化品使用及保管的相关安全指导及培训)。中标人独立完成配送服务工作,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配送方式的,应由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6.6在采购配送周期内,采购人对配送及时性、准确率、服务质量及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中标人发生严重违反购销合同、降低配送服务质量的行为,导致采购人消毒液中断供应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终止中标人的统一配送业务。中标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6.7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省、市、地方的要求进行运输路线的规划,按照要求避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和线路,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运输化学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载、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三、采购的验收标准

1.医院在收到投标人交付消毒液后2日内进行验收,由双方验收人员确认消毒液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外观等情况,所消毒液与供应配送合同、配送清单一致的,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不一致的应当场通知投标人进行更换,并在验收单据中进行说明。

2.验收时,医院有权当面拒收破损或不符合供应配送合同约定的消毒液,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

3.医院或上级部门有权定期不定期抽查(抽检)投标人供应配送的消毒液,若发现消毒液质量不达标的,医院有权退货,由投标人进行更换,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因投标人所供应配送的消毒液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采购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4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代管,待协合同满后,如无违约事项,则全额无息退还;如存在违约情况,则全额扣除;

3.按月支付货款(按月结算)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月实际消毒液消耗数量和财务制度相关要求,按月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60日历天内完成付款。

4.服务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1)采购人每半年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分未达到90分的给予警告,并要求一个月内整改,整改期满后评价仍未达到9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

(2)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协议约定时限内或经采购人同意的时限内交付中标产品,或所交产品与协议标准不符的,每出现一次,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提供不合格医用耗材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

(4)如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采购合同总价金额5%计算。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