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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配套 耗材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部 时间:2026-04-22 18:37 浏览量:240 字体:

根据丽江市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丽江市人民医

院超声乳化仪配套耗材供货项目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丽江市人民医院采购需求与院内市场调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对项目开展市场调研,以充分了解市场供给耗材是否涉及独家授权同类服务项目历史成交情况是否集采、是否进口等信息,保证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欢迎有意向的各服务商积极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使用科室

序号

项目名称

眼科

1

丽江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2耗材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市场调研的各服务,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6年4月29日17点00分),将参加意向书(自行编写)、公司资质、参加人员名单、联系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发送至我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邮箱:sbk5175314@163.com。

2.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基本要求

1.投递人资质(服务商);

2.耗材独家授权证明资料、耗材的市场供给、同类服务项目历史成交情况等信息(含预算单价,预算单价不得高于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

3.对所有耗材进行分项报价,也可以对所有耗材整体报价须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填报,不得高于平台价格。

4.其它服务商可提供的资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老师,电话:0888-5175314

五、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市场调研是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服务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各服务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服务商禁止相互串通。

4.若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服务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2日